3月7日中午12时左右,上海奉贤一名女协查员在收集黑车非法载客的证据时,在车内被黑车司机连刺两刀身亡。而她被刺的地点,正是执法部门伏击黑车的地点。(据3月10日河南商报)
发现上当,黑车司机刺杀女协查员 制图/方毅夫
读了这则新闻,笔者首先是震惊,其次是心痛。而最堵心的是,在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死者陈素军的职业一栏填写的只是“民工”二字。那么,造成这种局面究竟是谁的悲哀?同时还有诸多疑问想要说出。
其一,陈素军算不算“英烈”?毫无疑问,陈素军是在为上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工作中、为打击黑车而被刺死的,而且她有“女协查”的明确身份。那么,陈素军之死算不算因公殉职?是否应该被追认为英烈?呼和浩特市市委副书记王志平在办公室被枪杀,案件尚未明确就 被 追认为英烈,那么陈素军呢?她为了微薄的报酬而冒着生命危险为运管处工作,如今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灭顶之灾,能否享受到王副书记的待遇?
其二,陈素军今年只有31岁,正是人生中的好光景,她的死必将给她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那么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也许陈素军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也许她在运管处“工作”所获得的报酬正是她一家人的经济来源。那么,她死后,她的家庭将如何维系?她的父母大人、她的公公婆婆、她的老公和孩子又将如何面对这样一种惨剧?
其三,陈素军死的到底值不值?为了维护国家的正义和公理,每一个中华儿女都应有勇于献身的精神。关键是,陈素军的做法是否合法呢?有律师表示,如果协查员在事先知道执法人员执法时间及地点的情况下,故意搭乘黑车,那么他们实际上是故意引诱司机从事违法行径。而执法人员如果事先也知道协查员的行动,并等待其带人“入套”,显然也不合法。
由此可以看出,陈素军的做法并不合乎法律规范,然而她不合乎法律规范的做法是在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指示下做出的,由此而发生的法律后果应该有谁承担?陈素军的死是“罪有应得”还是“替人垫背”?可以想象,如果当时协查人员是一名交管部门的正式人员,也必将遭到和陈素军一样的下场,那么是否也会享受到和陈素军之死一样的待遇?同命能否同价?这都令人思量。
实际上,不仅交管部门,在公安、工商等许多执法部门中都“养有”陈素军之类的协查、协管、线人等等,他们往往拿着微薄的报酬而冒着生命的危险战斗在“最前线”。在社会上,他们只能充当隐性人的角色。一旦案件告破全是执法部门的功劳,而他们一旦遭遇生命危险却只能自认倒霉。诸如陈素军被刺死之类的事件也并不鲜见。
笔者在为“女民工”陈素军致哀的同时,更想知道是谁造成了陈素军的悲哀?希望呼吁陈素军案件能够引起广大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惊醒,希望执法部门今后不要再把最危险的任务交给没有战斗经验和没有战斗工具和执法权的“协查”人员,希望陈素军事件今后永不发生。(司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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