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明确提出扩大居民收入、刺激内需的经济振兴计划之后,是否提高个税起征点曾一度引发争议。有部门和专家是“顶派”:人大财经委报告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理由是能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刺激消费;某人大常委的理由则是中低收入者成为个税的主要来源。有官员和专家是“踩派”:人大财经委某副主任则认为暂无必要调整个税起征点,理由是一个国家的支撑要靠缴税;有社科院专家则表示一直在努力阻止提高个税起征点,理由是个税纳税人中,工薪者仅占30%。专家们的分歧竟也如此之大,普通民众当然更会摸不着头脑。
事实上,无论是税收财政官员,还是专家学者,都从不讳言现行个税征收制度的弊端。譬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虽然反对提高个税起征点,但也曾坦言不满于现有的税改成就。个税改革必须指向社会公正,这早已经成为共识。遗憾的是,在今年两会前,关于个税改革的“权威消息”频传,却又一再被权威部门否认。在财政部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中,我们仍然没有看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个税改革时间表。我仍然认为,倘若个税改革难有时间表,不如提高个税起征点以缓解民众的“权利焦虑”。
在财政部此次的报告中,也透露出了“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的信息。但“今后”到底是什么时候,按照财政部在全国两会上的表态,估计只会是“今年不可能”了。
在两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就曾提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越高,对富人越有利。此次财政部的报告不仅提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还增加了一句“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对“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这一观点,我是赞同的。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横向比较之下,高收入群体确实减税幅度更大。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的观点,却似乎难以令人赞同。
是的,我们并不否认,个税起征点“大幅”提高确实会减少财政收入,从而影响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财政补助。提高起征点之后,穷人获得的补助可能相应会减少,但与此同时,穷人同样也会因为起征点的提高而受益——受益与受损之间,存在一个临界点。值得注意的是,富人受益与穷人受损之间并非是一个零和游戏。我们并不能从富人受益的多少简单地推导出穷人受损的多少。还有看政府通过税收补贴穷人是否产生了实际效果,还要看低收入群体到底在巨额的税收中受益了多少。
到底提高到3000元是“大幅”呢,还是提高到8000元是“大幅”呢,这不是只靠感觉就能判断的,必须要有深入的调查研究、要有强有力的数据支撑。遗憾的是,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中,我们却未能看到相关的调查数据。或许在财政部的眼中,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也算“大幅”吧!没有数据证明,就笼统地抛出“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穷人受损”的观点、以此来作为拒绝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理由,显然是难以服人的。(刘义昆)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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