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法制日报》报道:前段时间,在“中国消防在线”网站上,河南开封市消防支队与河南漯河市消防支队的宣传稿件如出一辙。“开封指导漯河工作”刚结束,“邯郸学步”接着开始。近日,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也上演了同样的闹剧,丛台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署名文章,竟然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的政府文件除了地区名和人名之外,几乎一字不差。
记者查看了青岛有关媒体今年1月21日报道“首善之区”的稿件,并与刊登在3月3日《邯郸日报》B2版标题为《打造邯郸“首善之区”》的文章进行了对比。
“首善之区”是青岛市南区的提法,而《打造邯郸“首善之区”》的文章又全面抄袭了青岛媒体1月21日报道“首善之区”的稿件,人们究竟能从这起“邯郸学青岛步”的事件中看到什么样的首恶之义?
“开封指导漯河工作”事件中,文章是由开封市消防支队一名外聘的文职人员从网上抄袭而来,并署上其主管领导“刘某某”的名字发表的。《邯郸日报》的文章是让宣传部的一个实习生代写,一个是外聘人员,一个是实习生,这实习生真的就有这样的能耐?直接替领导捉笔?要知道不是资深的秘书,领导的稿子都难以沾边,何况又是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
记者采访了事件“主角”―――邯郸市丛台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某某。他称,《邯郸日报》的那篇文章看似署名文章,实是形象广告。署名文章也好,形象广告也好,但在老百姓和广大读者眼里,代表了政府的形象,代表了政府的声音,代表了丛台区。而这样严肃的官样文章,又怎么可以随便乱来呢?
昨日媒体报道了河南某地出现了“最牛门脸房”事件,是拿一堵墙作一所农民别墅来当领导视察的“看点”,而丛台区是直接拿青岛市南区的风景当成了自己的风景,把青岛的政绩当成了自己的政绩,把青岛市南区的“施政纲领”当成了自己的“施政纲领”。这是邯郸学步,当然又是东施效颦,怎么看怎么别扭。
“怪我们把关不严,工作不细心,我们已经辞退了该实习生”,实习生究竟有没有其人?也许他只是一个替罪的羔羊,也许他是一种子虚乌有。即便就是实习生所为,当领导的咋就没有自己的脑子没有自己的思路没有自己的主张呢?把青岛市南区的帽子戴到邯郸市丛台区的头上,他还感觉很合适,很舒服,不差分毫,难道邯郸丛台区与青岛市南区可以穿同样一条裤子、可以有一个脑子,而丛台区的领导却没有感觉出来?
首先该辞退的,应当就是这位宣传部副部长,因为他只会“邯郸学步”。(李振忠)
(责编:李艳)
- 2009-07-08官员抄袭,政治失职大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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