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两男青年在路边发现大量现金后,不捡钱冒雨等警察。媒体报道后,这笔约11000元的钞票引来全国11名“失主”认领。
不言而喻,一笔钱只有一个失主,媒体报道后一下子冒出了十一个“失主”,显然,这之中最多只能有一个是真的,假如有一个穷人丢了一笔救命钱,一旦找不回来,他的命就没了,如果也一下子冒出十一个“捡到钱 ”的人,那该多好!
因为此前不断发生的捡到钱主动归还反而惹麻烦的事,那两位青年在发现了地上的钱以后,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在“雨中沐浴”,即使在报警后,警察让他们将钱捡起来交到附近的派出所,但他们还是被他人的“前车之鉴””给吓倒了,没有那个胆量,连警察来了之后,也是首先对丢在马路边的那一沓百元大钞进行拍照取证,然后才由两位民警分头清点,从而知道那笔钱到底是多少,别说,一万多元,的确是个有诱惑力的数字。
媒体一旦报道了有一笔不小的钱被人捡到,南京有人确认那是自己的钱,光你南京的人丢失得起一万多元钱吗?远在千里万里之外的一些人也有本事将钱丢在那儿,而且一个个都说得比真的还真,好在真的和假冒的毕竟是不能混淆的,最终谁是失主并不是一件需要福尔摩斯出面才能解决的难题,但跟这件事本身有关的问题,看来又是福尔摩斯亲自出面也会头痛的问题。
在这小小的一件事中,我们看到两个很有趣的数字对比,第一个是二比十一,那两个是在不经意间出现的,他们的出现恰是我们今天人性中难得的一抹亮色,这一抹亮色要发出光彩却是如此的艰难,本来不过就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沓钱”的老掉牙的故事,然而现实却让这个很老套的故事具有了“现代意义”,他们已经不敢”“捡到钱”,而只能“看到钱”,一旦伸出手,也许会有新的“故事”发生,所以,一件小小的“拾金不昧”故事,两位青年都不敢主演,还得让警察和媒体一道来“联合主演”,不是太严肃、太累了吗?那十一里,有十是多余的,一笔钱由十一个人来“联合丢失”,这不是过于“奢侈”了吗?第二个有趣的对比是一比十,还好,那一笔钱还真该有个主人,而那一个主人正在其中,还没有可悲到全是冒牌货的地步,但有十个不相干的人要成为那笔钱的主人,一跟十相比,显得多么孤独!那十个人,让人想起当大家听说那位樵夫由于丢掉铁斧头而得到金斧头以后,纷纷“丢掉’”了自家的“金斧头”的人,为什么今天如此盛产这种善于“丢掉金斧头的人”?
那个数字二,让我们对人性还抱有希望,只是这个希望显得太沉重了;那个一,让我们看到诚信也还没有全军覆没;但是,那个十,跟二和一相比,显得过于强大,来势汹汹,有点让人招架不住。据说那些纷纷“丢掉金斧头”的聪明人,不但没有得到令他们垂涎三尺的金斧头,还受到了赫耳墨斯神的惩罚,我们中这些有着那么神奇的本事来将自己的钱“丢失”在那儿的聪明人们,是不是也应该读一读那个故事?
- 2009-12-25“失主”众多
- 2009-11-28失主为何不可以把豆浆老太告上法庭
- 2009-12-22拾金不昧的姚老太会归还一元早饭钱吗?
- 2009-04-28错不在孩子,错的是学校附着在“拾金不昧”之上的功利性规定。
- 2009-03-25拾金不昧的只剩下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