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南方日报》报道:温州公开提出将5个强镇试点建市,“镇级市”首次正式现身官方文件。广东专家认为,此举对珠三角具启发意义,“镇级市”改革可弥补现行机制缺点。近日,以民营经济著称的温州,“大胆”酝酿一项新举措。温州市委、市政府公开提出,要努力将该市下的柳市镇等5个强镇作为扩权改革的试点,建设成为镇级市。
关于镇级市,首先应当提到深圳。深圳原来不过是一个小渔村,后来变成大特区,天翻地覆的变化的足迹其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足迹,这就给镇级市的可行性带来了直接的证据。
其实中国的一些大的市,只要不是历史悠久的市,都经历过大大小小的变化,有时候由大变小,有时候由小变大。青岛也一样,百多年前不过是一个小渔村,现在是副省级市。天津明朝时不过是个“卫”,是“卫所”的意思,与胶州湾的灵山卫等应当是一个级别,后来是直辖市,天翻地覆不过是风云际会的结果,没有必要对此大惊小怪。
那么,对于镇级市的认识,首先应当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即,发展到什么程度人口达到多少规模地域发展到多大GDP达到多少可划为镇级市?对于“镇级市”来说,这一点仍然只是盲点。也就是说没有专家学者民间的共同认知,更没有在法律制度上得到认可,那么也就可以这样认为,镇级市尚处于襁褓阶段,必须由民间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的共同认知之后方可研究施行。
其次,大可不必为了位子而设“镇级市”。官本位思想由来已久,也为害甚广,如果单纯为了争取几个县级职位,打着镇“扩权”的幌子扩位子,则于国于民均不利。中国的纳税人已经养活了太多的闲人官员,庞大的政府机构已经拖累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名义上是方便招商方便政策优惠,实质上仅仅是为了安排一部分官员的位子,这样的“伪改革”还是不改为好。镇长这一级可以为人民服务,难道不给你安排成镇级市的市长就不能为人民服务了?至于中间权力环节,完全可以给予这些强镇以行政上的方便,建设效率、效能型政府本身就是县级市地级市省级市所有市的本分,那何必非要权与位子官帽相当呢?
最有希望解决城市化问题的县、镇,恰恰最受各级政府歧视,而其根源就是“梯级投资”。“梯级投资”本来就是瘸腿投资法,投资应当与产出与发展潜力挂钩,而不是与行政级别挂钩。改变“梯级投资”“二元投资”弊端的不是给镇扩权、升级,而是直接改变投资行为中制度性毛病。给镇“扩权”升级,是用一块补丁补在另一块补丁之上,是在一种病上加上另一种病,不仅改变不了穿破衣的窘境,而且会破上加破,连犀利哥的衣着都不如;病上加病也一样,是一种劳民伤财的买卖。
有镇级市,也可以有村级市,比如华西村是不是也要建市?要紧的是不为扩权而扩权,不为位子官帽而设市,一切应当遵循法律原则、顺应民心与经济发展的态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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