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光能够倒流,23年前,漳州的柯女士一定不会轻率和丈夫肖先生离婚。这对原本琴瑟和鸣的夫妻,却因要不要生第二胎起了纠纷,后于1991年离婚,但离婚后双方仍住在一起生活至今。最近,柯女士想和肖先生复婚,正式办理婚姻登记,可却因前夫脑梗无法表达结婚意向,婚姻登记处不受理登记。(5月17日《海峡都市报》) 既然婚姻法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有双方真实意愿表达,而肖先生又无法用口头或书面方式表示是否愿意与柯女生复婚,民政部门拒绝柯女士的结婚登记申请,乍看起来无可厚非。可是,个案本身又让人心生期许,难道坚持按规矩、按法律办事真不能网开一面? 柯女士与肖先生23年前为是否生二胎闹矛盾离婚,但双方并未真正分道扬镳,而是一直生活在一起,把孩子抚养成人,原本就存在事实上的婚姻;更重要的是,肖先生2006年患脑梗瘫痪后,柯女士悉心照料不离不弃,算得上一段让人动容的美德佳话;再说,肖先生的沉默虽未表示同意,但也非便是拒绝,而是实际病情让他无法表达思想而已。 法律是公道、正义、公法权益的捍卫者,其严肃性、权威性当然必须得到旗帜鲜明、铁面无私的维护,但这未必代表法不容情、铁板一块,特殊情形下,我们还得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有道是,君子成人之美,拒绝给柯女士办理婚姻登记,不但显得教条、机械,甚至可以说自私、冷漠,为规避自身履职风险而陷法律于无情无义。 那么,工作人员为什么不能特事特办,主动上门找当事人的儿孙等其他家庭成员,或者当地村委会、邻居等核实情况,在得到证实并办理相关佐证材料后给予成全,进而赋予法律应有的温情?万一肖先生始终不能清楚地表达其“同意结婚”的意愿,工作人员的“照章办事”岂非要“成就”终生遗憾?退一步说,即便日后发生纠纷,也不是不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重新解除二人的婚姻。因此,刻板的背后恐怕还是反映了作风问题,即基层部门的群众路线,还没走实。 |
相关阅读:
- [ 04-11]“背母赏梨花”事关孝道无关身份
- [ 04-03]文明靠的是自觉和善意
- [ 02-27]“神医”病倒别当笑话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jjjtsb.com 篮球比分直播: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