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了,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国家工商总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违反广告法的案件,请及时举报。(9月28日 《北京晨报》) 绝对物超所值、白送、名人卖力叫卖某种商品,在当前注重名人传播效应的时代,在一些商品中确实存在着名人制作非法广告的情况,并且产生了一些不良社会影响,消费者对此大为不满。侯耀华等一些名人因制作非法广告而被查处,无疑是新《广告法》实施后的良性结果,既是《广告法》法律效力的彰显,也是给那些大小名人们提了一个醒,广告有责任,拍摄需谨慎。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缺乏严格的规定和强有力的惩处措施,一些虚假广告大行其道,甚至是在黄金档反复播出。侯耀华等文体名人,借助自己的名气,但毫无顾忌名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所应有的担当,拍摄虚假广告等违法广告,既严重违反了自身的责任担当,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惩处才对。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在新《广告法》实施之前,名人非法广告,往往缺乏应有的惩戒措施,这些名人拍完广告后赚得盆满钵平,广告商、商品生产者也可能获得不菲的产品收益,而受欺骗的则是消费者们。对参与拍摄非法广告的人员,特别是名人拍摄非法广告进行严厉制裁,呼声越来越强烈。侯哥侯耀华,成为新《广告法》实施后第一批被惩处的名人,当为其他意欲拍摄广告的名人一通警钟。 名人对待广告拍摄方面,有不少值得尊重和学习的榜样。表演艺术家田华老师,表演艺术高超,家庭虽几经变故,但她坚持严肃对待广告,宁愿放弃200万元的药品广告,反而接了一单1000元婚庆主持人的“工作”来为家庭增加收入。因为,那则药品广告,对田华老师而言,可能非常陌生,其不能确认该药品是否合格或具有高水平的医疗效果。一旦接下药品广告,可能一时赚了广告代言费,却害了消费者。田华老师德艺双馨,足够为名人代言广告上了一堂课。 但是,对于名人对待拍摄广告,不能仅仅依赖于名人自有的道德认知与自我约束。尤其需要严格遵守《广告法》的相关条款,不做虚假宣传,慎重选择所拍摄的广告产品或服务。除了要看不菲的广告代言费用之外,还要考虑到其合法性,考虑到这则广告的社会价值和舆论引领。侯耀华侯哥所做非法广告被查处,就足够给拍摄广告者特别是名人们以警省。 《广告法》长了牙,才会让拍摄广告者心里有所敬畏和顾忌,才能感受到拍摄后有没有不良后果以及由此产生的外在压力。当侯哥们不再把拍摄广告当儿戏,而是一种法律行为时,不法广告才会失去其所依赖的名人效应,非法广告才会逐渐式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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