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路径”不能跛足而行
下月起,我省三级医院就要试点112种病按“临床路径”治疗。所谓临床路径,就是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程序,做什么检查、什么时候手术、术后用什么药,都规定得清清楚楚,让患者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科学合理的治疗。
卫生部门试点“临床路径”,是希望通过加强自身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缓解老百姓看病贵难题。这种做法可谓用心良苦,但“临床路径”好处能否落到百姓头上呢?国外“临床路径”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变而催生出“临床路径”。比如美国人参加医保,看病住院,医保公司付钱。为看住医保钱,减少开支,医保公司通过测算制定每种病的价格天花板,比如切除阑尾,医保只能给医院这么多钱,怎么花,医院看着办。这意味着住院费超过医保限价,医院得自己贴;反过来,住院费低于医保限价,医院挣了。在医保公司和医院的博弈中,患者受益了。
反观我们,“临床路径”只是卫生部门、医院的独角戏。医院为患者省钱了,谁来奖励医院?没有奖励,医院的内动力从何而来?愚认为,我们的“临床路径”也应该得到医保部门支持,与医保对接,搞奖惩机制,否则“临床路径”一条腿走路,必然行之不远。百姓在医院跛足而行的探索中,可能无所适从。(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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